发布日期: 2025-07-23
在校(院)分管副校长(副院长)的有力领导下,资产管理处近期深入开展走访调研,紧密对接各采购需求部门实际工作,通过深入了解一线诉求、梳理工作难点、商讨优化路径,精准聚焦采购工作的规范性与时效性目标。
经过细致研讨,资产管理处正式制定并推出《采购实施管理办法》(部门制度)。该办法以规范采购行为、保障采购质量为核心,确立了“同质低价、同价优质”的采购准则,并着重强化对校(院)重要活动保障和应急采购的响应能力。办法涵盖九大管理机制,包括:明确订单需求管理(细化品类要求、数量计量、维修建档)、加强采购统计管理(任务清单、额度监控、计划协调)、坚持价格管理(政采云优先、规范比价流程)、建立有效沟通渠道、重点任务专项落实、加强供应商评估、建立应急采购预案、严格质量控制、提升采购人员业务能力等关键环节。
该办法的制定旨在实现采购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,为校(院)各项事业提供更坚实的物资与服务保障。
来源:中共长春市委党校(长春市行政学院)
供稿:闫俊
初审:包亦欣
复审:姜珊
终审:刘立志